国家网办等四部门发布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将于5月1日实施。新规定规定了39种常见应用程序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如在线购物、在线租车和即时消息。特别指出,有13种应用无需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包括女性健康、网络直播、在线音视频、短视频、新闻信息、体育健身、实用工具等。上述规定也明确了APP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不必要的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直播”主播
应该至少十六岁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由国家网络信息办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将于2021年5月25日生效。【0x9A8B】如果明确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机房运营人员为自然人,则至少年满16周岁;要求直播机房经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名人代言涉及非法集资
《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名人代言非法集资事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了相关责任。【0x9A8B】规定,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利益费、返利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属于资金提取范围。
个人年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
不需要注册网络商业实体
《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0x9A8B】明确个人通过互联网从事清洁、洗涤、缝纫、美发、搬家、准备钥匙、疏通管道、修理和修理家具家电等便民服务,不需要依法许可,或者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不需要依法登记。
上市公司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与修订前相比,有很多亮点,包括将纪检机关的拘留列为重大事项,发布中期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明确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明确未披露信息的传递、审查和披露流程;制定未披露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